今天自考在线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高考、院校招生考试、招生简章、报名入口、录取分数线的相关文章!
1.普通候选人的登记
考生只参加文化课普通高考,不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加试。他们需要选择普通高考考生在报考类型上进行报名。
要求考生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同时要求报名参加高职院校单招、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飞行技术专业、残疾考生特殊教育招生等一项或多项考试。请在“也向其他注册类型报告”中选择其他相应的注册类型。
需要参加普通高考的低年级班考生必须选择普通班考生报名,不需要参加普通高考的低年级班考生必须选择单招单考报名。
2.艺考生报名。
参加普通高考,考生还需参加我省或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在报考类型上,应选择在高校就读的艺术类专业考生进行报名。如需报名参加高职院校单招、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武术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飞行技术专业、特殊教育残疾考生单独招生等一项或多项考试,请在“同时报考其他报名类型”中选择其他相应的报名类型。
3.体育候选人的登记
参加普通高考,考生还需参加我省组织的体育专业加试。在报考类型上,他们需要选择高校招收的体育考生进行报名。如要报名参加高职院校单招、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飞行技术、残疾人特殊教育等考试中的一项或多项,请在“其他报名类型”中选择其他相应的报名类型。
4.单招考试和单招考生报名。
考生不参加普通高考,只参加高职院校单招考试、特殊教育残疾考生单独招生、保送生招生、少年班(不参加普通高考)、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一项或多项考试。你需要在报考类型中选择单招考试。
参加单招、单招的考生在高考报名后,需携带高考要求的相关证件和通过我省高考网上报名获得的高考考生编号到相关高校报名、考试。
5.报考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全国统考和体育专项考试。考生应及时关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的相关招生信息。
符合试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员、国际运动员称号之一,拟申请单独高考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
6.在线支付。
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不需要缴纳申请费。参加统一高考、艺术省考、体育专业考试、外语口语考试的考生需缴纳考试费。
考生在网上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并保存成功后,才能进行网上缴费。
参加艺术省统考、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在缴纳高考报名费的同时,必须缴纳专业统考费;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的考生按专业缴纳考试费;报考音乐舞蹈班的考生,按照“专精”缴纳考试费。艺术类考生可以同时报考各种艺术类专业,前提是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
(2)综合素质评价和思想政治品德评价
1.省内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
2.省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以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出相应认定。考核部门要对候选人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进行综合评议,主要考核候选人本人的实际表现。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考生,有关部门应当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改正错误的实际表现等详细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省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须在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经有关部门评定并填写结论后,提交至指定报名点完成现场资格审查。《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将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3)现场确认
凡已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规定缴费的考生,必须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采集身份验证信息,提交《辽宁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省内普通高中应届考生除外),提交有效身份证件,采集照片(脸颊特征)和指纹特征,核实本人报名信息。
未按时完成网上基本信息、报考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的考生,视为放弃普通高考报名。
1.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打印《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表》、《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报名表》和《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报名表》,须由考生本人核对签字。
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填写的信息、网上缴费、资格审查等情况,最终确认考生报名(安排考生编号),最终确认的考生视为完成报名。报名信息以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最终确认为准。
2.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分配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场所)。考生报名点具体如下:
(一)我省普通高中、双语考生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的报名点原则上都在学籍所在学校或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届考生在报名地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确认,需经确认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
(2)具有我省户籍的往届学生和其他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应届考生(身份证号以“21”开头)和外省初级班考生,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
(3)随迁子女考生的报名点在其就读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往届学生在原已毕业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考生,需要接受相关考生报名,承担考生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
(四)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籍人员,由定居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
3.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
(一)学籍学历审查:普通高中新生、双语生、我省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应届毕业生。)将由考生就读的学校提交审核,包括报名名单和报名时间。往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持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其他考生持有同等学力证书或最终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户籍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无户口簿的农村考生持乡镇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
(3)已在我省注册(身份证号“21”开始)且学籍在外省的应届考生,须提供:考生就读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所在地市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4)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身份证号码不是“21”开头的)须提供:本人填写相关学校和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确认的《外省迁入考生考核表》(此表作为考生学籍和学习经历证明)。
(5)随迁子女考生报名须提供:本人填写经相关学校和学校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的《随迁子女考生考核表》(此表作为学籍和学习经历证明),学籍所在学校为新考生提供录取名单原件及复印件,往届学生还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要求考生提供“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证明材料。
(6)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人,须提供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证》。
(四)有关事项的说明
1.报考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基本信息中的“加分及照顾政策”一栏选择报考类型。
2.申请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须在考生基本信息中填写残疾证号。残疾考生按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教〔2017〕4号)参加普通高考。
3.选择外语专业和其他对外语口语能力有要求的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外语口语考试。口试语言分为英语、俄语、日语。要求考生从报考信息中的“外语口试”一栏中选择。外语口试定于2021年3月下旬开始,具体安排和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4.考生普通高考体检计划于2021年3月下旬开始,4月底前结束。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市体检工作安排。具体安排和工作要求另行发布。
5.考生填写的基本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一定要保证自己普通高考报名的所有信息准确无误。一般高考报名信息经资格审查和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6.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普通高考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的考生进行检查清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违规处理(一)考生、工作人员、其他社会人员在高考报名中的各类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二)以伪造证件、证书、档案等材料取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相关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对违规参加高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取消其当年高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当年不能报名参加高考的处理。
(四)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在考生报名资格证书、证书、体检、档案等材料(含政策性加分所需证明材料等)的发放和审核中,),他们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指使、组织或者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伪造或者违反规定为考生办理户籍迁移、中专学籍档案的;
3.指导、组织或者参与组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或者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大学的学生参加高考;
4.擅自披露、出售、窃取或者篡改考生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的。
其他社会成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建议参照本条。
自考在线(www.zikaoonline.com)为考生提供网上报名系统入口及报考时间,中专、高职、职业教育、专升本、学历提升、成绩查询、历年真题下载、函授、模拟试题、课程资料等服务。